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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宫装饰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6-30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深圳市晶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宫装饰”)榜上有名,喜获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活动,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入选条件非常严格。要求企业必须具有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领导带头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合同法律法规;企业对外经济往来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特殊情况,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100%;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在当地同行业中经济效益较好,无经营性亏损。

晶宫装饰自成立以来,始终恪守“诚以载道  发展共赢”的经营理念,以优良的业绩取信于社会,业务范围拓展至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建造了一大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打造出众多具有国家及地方标志性经典工程。通过持续不断的培育企业诚信经营文化,公司对外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市场竞争力得到不断加强,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快速、高效、健康发展。

自“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开始以来,晶宫装饰一直积极参与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报工作,截止到2013年度,晶宫装饰已连续二十二年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现成功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对晶宫装饰多年信用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对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信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未来,晶宫装饰将继续沿着诚信经营的道路,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意识,依法签约,诚信履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迈上新台阶。